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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一陣子撒姆爾學校運動會。
活生生的見識到成人社會的言語發生在小孩的生活中。
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:

運動會中,全校每個同學,各年級分班、每五人一組,參加六十公尺跑步比賽。
撒姆爾很喜歡參加跑步比賽,
可是今年跟他同組比賽的同學都跑得飛快,
回家他就跟我說,他應該是不會跑第一名的了。
不過,他也很欣賞那些跑得比他快的孩子。

就在分組比賽時,
其中一組的孩子,發生了一件小插曲。
跑在第五道的小文,跑歪了,
撞到第四道的小潔,
小潔被撞倒了,
哭著繼續跑完。
後來,
小文跑第三名。
小潔跑第五名。

全班跑完之後,
大家跟著老師的指揮回到集合地點。
小潔還是在哭著。
我就聽到全班議論紛紛,
大家七嘴八舌地替跌倒的小潔抱不平,
一人一句,
有人說,小文作弊!
有人說,怎麼可以故意撞人!
還有人說,她很可惡!
還有一位小朋友─小宜。
她和撒姆爾,小文都是一起從低年級升上三年級的,
原本三個人都會玩在一起。
小宜居然對著撒姆爾說,你看錯小文了!
我聽到他們這樣說,
覺得,這,好像是當時挺扁的人,後來知道弊案後口中說的話咧!

我只見到小文一個人靜靜地排在隊伍最後面,
沒有一個小朋友要和他說話,
也沒有一個小朋友要和他排隊。
我走過去,拍拍她,告訴她:阿姨知道你不是故意的。
結果,小文就委曲地大哭起來了:他們全部都怪我~~
我是不善安慰人的,ㄧ看到小女生大哭,只好就讓她哭,

後來因為小文哭得比跌倒的小潔還慘,
甚至都要影響全班下一個比賽項目,
有些女生為了全班的榮譽,
只好安慰小文,安撫她。
讓她可以心情平靜的繼續下一個比賽



這件事,
在大人的高度來說,是小事。
小文不會是故意要讓小潔跌倒。
但是,
在小孩的高度來說,是大事。
每一個小孩都要在這件事上,
說一下自己的意見和看法。
都要挺或不挺誰。

不禁讓我想到現在社會的情況。
我思想,
在上帝的高度來說,這些都是小事。
沒有什麼罪是不能得赦免的。
但是,
在我們這些凡夫俗子來說,
只要是我沒做的事都是壞事,
別人都這麼做為什麼我不能做?
或者是沒被發現的事都可以做。

每一件事都要表達自己的意見和看法,
都要挺誰或不挺誰。

只是,
下一場比賽都已經開始了,
有沒有人會為了全部人的榮譽,
再次的合作,同舟共濟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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